第七章著作权知识第一节著作权与著作权法一、著作权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对其所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一)著作权的权利范围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人身权:与作者的人身不可分割、不直接波及财产
财产权:可认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收益
广义的著作权包括邻接权
这是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指作品的传播者就其传播作品的过程中所付出的发明性劳动和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二)著作权的特性1
无形性著作权与所有权:著作权:无形财产权
著作权的客体的存在,不以其在有形载体上的固定为要件,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也不以实际占有有形物为要件
所有权:有形财产权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后,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画家发售了画作,只表明画家不再拥有该画作的所有权,不过仍拥有该画作的著作权
专有性(垄断性、排他性)只有著作权人才享有对作品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
时间性(著作权人身权中的刊登权和著作权的财产权具有时间限制)4
地区性(限于某个国家或地区范围内)二、著作权法(一)我国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立法目的: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增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于繁华,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我国著作权法与国际著作权保护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时,立法机构更是充足考虑了《伯尔尼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即《TRIPS协议》等国际公约的规定)
(三)国际著作权公约1.《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伯尔尼公约》)产生时间最早1886年诞生,五次修订,最终一次修订所形成的文本是1971年巴黎文本,我国于1992年加入
(1)国民待遇原则(2)自动保护原则(3)独立保护原则(4)最低保护原则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