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公共服务质量差距探析[摘要]长期以来,我国环境公共服务供给以城市为中心,对农村环境公共服务缺乏应有重视。然而,农村环境却是我国环境保护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农村环境公共服务质量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是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一环。鉴于此,有必要对农村环境公共服务质量进行相关过程的差距分析,以进一步提升农村环境公共服务水平。[关键词]农村环境;公共服务;服务质量;差距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生产力水平得到了一定提高,这就使得我国农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丰富。与此同时,目前我国农村的环境状况逐渐变差,大自然自身的净化能力已经承载不了传统的中国农村一直延续下来的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并且现实情况是目前的农村环境公共服务鲜有人提及与关注。截至20XX年,虽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县级、乡级政府的农村环境公共服务职责。但目前来看,城市环境公共服务水平是现在农村所无法比较的,这也就造成了农村环境日益恶劣。因此,有必要对农村环境公共服务在提供过程中存在的差距进行分析,以提高农村环境公共服务质量,最终达到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的目的。1农村环境公共服务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的“环境”概念来源于环境科学,但又与环境科学中的“环境”有所区别,即是否能由人的行为所支配。我国的环境立法对“环境”一词的界定采用了概括加列举的方式,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条所定义的“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农村环境是农村居民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性条件,其在本质上是村民与自然的一种相互依赖的关系。本文所讨论的农村环境即是人为环境的一种,其是以农村居民这一主体为中心,是整个人类环境的一部分,具体而言,是指在农村的范围内影响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和经过人工改第1页共6页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耕地、生活区设施和生产区设施等[1]。农村环境公共服务有赖于服务型政府,而服务型政府建设所强调的就是政府要积极主动地履行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职能,由此,作为公共服务一个方面的农村环境公共服务逐步得到了建立。农村环境公共服务,主要指在一定社会经济发展阶段,为了满足社会公众对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的需要,整合公共权力和各种公共资源,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向社会公众提供物质形态或者非物质形态的环境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为[2]。基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和实际环境状况,我国城市和乡村之间的环境公共服务供给存在着严重的差异,乡村环境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不能满足乡村环境治理的需要。鉴于此,本文将重点对农村环境公共服务进行分析。2农村环境公共服务质量评价体系2.1农村环境公共服务质量构成要素。农村环境公共服务的提供过程不同于一般的服务供给,因此,要想识别和控制这一服务的提供过程,存在一定的难度。与一般的有形产品有所区别的是,即使是同一种环境公共服务,在受到当地经济发展和环境状况的影响下,不一样的服务接受者(村民)对此服务是会产生不一样的服务感知的,而如果是在不同的时间段下,即便是在相同的环境下,相同的村民也会对该村的环境公共服务的感知发生一定的变化。此外,农村环境公共服务应是双方面的,需要农村环境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也就是政府和作为服务接受方的村民相互配合,如果双方缺少响应和配合的话,会导致政府对村民需求的认识不清晰,从而最终影响农村环境公共服务的质量水平。因此,农村环境公共服务在供给这一方面的过程对于其服务质量形成过程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对于农村环境公共服务来说,村民对服务的预期直接影响着政府应该提供何种质量的环境服务。根据服务质量相关理论,按照服务质量满意关系图可知,当服务接受者感知的服务超出其期望时,其对该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质量感受是“非常满意”;当服务接受者感知的服务等于其期望时,其对该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质量感受是“感到满意”;当服务接受者感知的服务小于其期望时,其对该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质量感受是“不能满意”。所以,如第2页共6页果政府想要满足作为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