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公共服务质量差距探析[摘要]长期以来,我国环境公共服务供给以城市为中心,对农村环境公共服务缺乏应有重视
然而,农村环境却是我国环境保护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农村环境公共服务质量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是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一环
鉴于此,有必要对农村环境公共服务质量进行相关过程的差距分析,以进一步提升农村环境公共服务水平
[关键词]农村环境;公共服务;服务质量;差距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生产力水平得到了一定提高,这就使得我国农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丰富
与此同时,目前我国农村的环境状况逐渐变差,大自然自身的净化能力已经承载不了传统的中国农村一直延续下来的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
并且现实情况是目前的农村环境公共服务鲜有人提及与关注
截至20XX年,虽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县级、乡级政府的农村环境公共服务职责
但目前来看,城市环境公共服务水平是现在农村所无法比较的,这也就造成了农村环境日益恶劣
因此,有必要对农村环境公共服务在提供过程中存在的差距进行分析,以提高农村环境公共服务质量,最终达到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的目的
1农村环境公共服务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的“环境”概念来源于环境科学,但又与环境科学中的“环境”有所区别,即是否能由人的行为所支配
我国的环境立法对“环境”一词的界定采用了概括加列举的方式,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条所定义的“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农村环境是农村居民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性条件,其在本质上是村民与自然的一种相互依赖的关系
本文所讨论的农村环境即是人为环境的一种,其是以农村居民这一主体为中心,是整个人类环境的一部分,具体而言,是指在农村的范围内影响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和经过人工改第1页共6页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