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的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相关问题探讨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XX县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XX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XX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保证土地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X省土地管理条例》以及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XX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见附件)。一、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适用于征收市区集体土地时补偿,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时结合成新进行。二、本补偿标准未包括的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如在征地过程中遇到,可参照类似品种并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征收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市政府大型专项工程征地已对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做出规定的,实施该专项工程征地时从其规定。四、集体土地征收工作费用标准为3000元/亩,建筑物拆迁工作费用标准为6000元/亩。五、本补偿标准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以前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发的涉及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文件同时废止。六、市政府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对补偿标准进行第1页共2页调整,并向社会公布。附件:1.住宅类平房重置价标准2.住宅类楼房重置价标准3.工商业用房重置价标准4.农作物类补偿标准5.树木类补偿标准6.其他地上附着物构筑物补偿标准主题词:城乡建设土地补偿标准通知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XX年12月31日印发(共印50份)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