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学岗位聘任及考核办法院字[2004]第15号(2004年9月21日)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落实“一二五”人才工程建设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一)聘任原则1.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2.聘约管理,突出绩效,严格考核
3.以岗定责,责酬一致,奖励业绩
(二)聘任权限及组织领导1.校聘教学岗位由学院聘任;系聘教学岗位由学院授权,教学部门聘任
2.聘任工作在院党委及院长办公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学院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聘任工作的组织实施,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日常工作;教学部门成立聘任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聘任工作的组织实施
3.学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各教学部门聘任工作小组成员由各部门提名,报院长办公会批准
(三)聘任程序1.学院或学院授权教学部门公布教学岗位招聘信息
2.教师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3.学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申请校聘教学岗位的人员进行评议,在专家评议的基础上进行审议,经表决后向院长办公会报校聘教学岗位拟聘人教学岗位聘任及考核办法员的建议名单
4.各教学部门聘任工作小组通过必要的程序对申请系聘教学岗位的人员进行审议,并将系聘教学岗位的拟聘人员名单报学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人事处备案
5.学院审批校聘岗位聘任人员,核准系聘岗位聘任人员,在校内公示
6.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者,聘任上岗
7.落聘人员可以降级聘任、校内转岗,也可转入学院人员流动中心待岗
(四)聘期1.五级及以上教学岗位每一聘期为三年,六级教学岗位的聘期为一年
2.聘期内按规定退休,则聘期相应终止
3.聘期内如出现职务变动或工作调动等情况,则聘期相应调整
二、上岗条件和岗位职责(一)上岗条件1.申请各级教学岗位的人员,应取得相应岗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