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气象信息管理工作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一号文件“要加强自然灾害和重大动植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和预警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的精神,并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11号)文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发〔〕21号)文件“要强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发布与传播,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各级政府要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传播体系建设,建立气象部门及时发布及广电、通信等有关部门,有效传播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传播联动机制,充分利用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设立电子显示屏、公众广播等设施接收和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加快气象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进一步畅通广大农村、边远山区等预警信息发布渠道”要求,为积极帮助各乡镇、涉农单位实现灾害监测“超前一小时”,灾害预警“提前一小时”,警报发布覆盖“最后一公里”的目标,进一步增强对灾害预警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为此,在我县建设农村气象综合信息服务系统
农村气象综合信息服务系统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公益服务系统,建成后将使我县各级政府、涉农单位方便及时的获取气象信息和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信息;预警时效大大延长、应急处置能力将显著提高,为我县的防灾减灾,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构建和谐新农村提供更好的气象服务,因此,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完成系统建设任务,现将有关建设事项通知如下:一、农村气象综合信息服务系统筒介农村气象综合信息服务系统由信息发布平台(设在县气象局)、气象电子显示屏和气象语音接收机组成
既可以在有播音条件的地方使用气象电子显示屏和气象语音接收机组合,也可以单独使用气象电子显示屏
其特点:一是电子显示屏覆盖面广、内容直观、速度快捷,被誉为是站在身边的“信息服务台”
二是信息发布内容广且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