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性贸易措施最新通报第24辑目录食品、农产品1、欧盟更新茶叶农残标准,我出口企业须注意2、欧盟整合性政府监管食品污染物取样、分析方法3、日本解除5种中国产农产品药残命令检查4、日本加强对部分中国产蔬菜的检查5、日本公布2007年进口食品监控检查计划6、日本批准异丁醛和2-甲基丁醇为食品添加剂7、美国禁止进口中国生产的谷朊粉8、美国将加强检查花生酱9、巴西规定进口葡萄酒产地分析证书分析参数化工产品10、美国同盟借环保获取空调技术专利费轻工机电产品11、日本发布道路交通工具安全法规部分修正案包装标签12、中国台湾公布有关包装食品类营养标签的执行日期13、丹麦制定关于饮料包装物的法令主办:宁波检验检疫局WTO办公室2007年4月7日协办: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宁波有限公司食品、农产品欧盟更新茶叶农残标准,我出口企业须注意欧盟茶叶委员会(ETC)最近公布了欧盟及德国茶叶新农药残留标准,应引起我国出口企业关注
欧盟茶叶委员会的新标准增加了Acetamiprid(啶虫咪)、Captan(克菌丹)、Folpet(福尔培)、Imazosulfuron(唑吡嘧磺隆或依速隆)、Methoxyfenozide(甲氧虫酰肼)、Mevinphos(美松)、Milbemectin(密灭汀)、Phosphamidon(福赐米松)、Thiacloprid(噻虫啉)、Tibenuron-methyl(暂无译名)等10个农残项目,并更新了其他10个农残项目的新限量,分别为Azinphos-ethyl(益棉磷)、Bromoxynil(溴苯腈)、Carbaryl(甲萘威)、Carbofuran(克百威)、Dichlorvos(敌敌畏)、Fosthiazate(福死螨磷)、Methamidophos(甲胺磷)、Paraquat(百草枯)、Permethrin(氯菊酯)和Triazophos(三唑磷)
更新后的欧盟及德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