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9页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一)税收概念与分类1
概念税收,是指国家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
作用(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二)税收的特征1
强制性是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凭借政权力量,通过颁布法律或法规,按照一定的征收标准进行强制征税
无偿性是指国家取得税收收入既不需偿还,也不需对纳税人付出任何对价
税收的无偿性特征是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最本质的特征;体现了财政分配的本质,它是税收"三性"的核心
固定性是指国家在征税前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纳税人和征税标准等征税行为规范,征纳双方都有必须共同遵守,不能随意变动
(三)税收的分类1
按照征税对象分类,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资源税类和行为税类五种类型
(1)流转税类——以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
(2)所得税类(收益税)——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3)财产税类——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4)资源税类——对境内从事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资源税等)
(5)行为税类——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等)
按照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可分为工商税类、关税类
(1)工商税类——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绝大部分)
(2)关税类——由海关负责征收管理(进出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等)
按照税收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