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控股有限公司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修订)制订部门:人力资源部制度类别:专业制度明天控股有限公司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明天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集团”)员工考勤及各种休假管理,特制定《明天控股有限公司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以下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各部门全职在岗员工
其他人员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执行,集团各平台、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各条款所称“假期年”指从员工本人入职日或入职日的周年日开始之后的12个月期间
第二章权责第四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与修改,并监督本办法的落实与执行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正常在岗员工的考勤、休假进行管理,办理相关手续,记录员工休假情况,按规定执行员工各类休假的工资处理
第六条各级管理者有督促所辖员工严格执行本办法的责任
如因监督不力违反本规定,将追究相关管理者责任
第三章考勤规定第七条工作时间集团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固定工时制员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公休日
上班时间:8:30,下班时间:17:30
中午11:30至一三:00为午餐及午休时间
第八条考勤管理采取刷卡考勤和签字考勤双轨制,以刷卡考勤为主,签字考勤作为补充,无特殊原因未刷卡或未签字一次,视为迟到或早退一次
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每次扣款30元,当月迟到、早退累计5次(含)以上者予以警告;当月迟到、早退累计10次(含)以上者予以记过;第九条在工作时间内无故缺勤即视为旷工,无特殊原因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当月旷工一天者罚款200元,同时予以警告;当月旷工累计2天(含)者予以记过,并扣发当月全部工资;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或当年(假期年)累计旷工达6天(含)以上者予以开除
第十条工作时间因工外出员工在工作时间因公外出,当不影响上下班刷卡和签字时,须征得直接领导的同意,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