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信息化办公室文件杭州市财政局杭信办〔2010〕24号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杭州市第一批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各区、县(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企业:根据《杭州市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杭信办〔2009〕30号、杭财企〔2009〕366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发布2010年杭州市信息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的通知》(杭信办〔2010〕17号)的规定,现将申报2010年杭州市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本次项目申报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
对企业资质认定、企业创新等方面的奖励;2
对企业自主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资助
对《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类项目的申报,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中,相关申报工作,将另行通知
二、申报条件:1
奖励类项目的申报要符合《办法》中规定的奖励条目;2
资助类项目的申报既要符合《办法》中规定的资助范围,又要符合《2010年杭州市信息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所规定的申报范围;3
申请单位必须是承担组织与实施本专项资金涉及具体项目、活动等的单位;4
申请材料真实可靠,信誉度高,不弄虚作假;5
申请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并且,研发项目申报时,前期研发投资额应占计划投资额的30%以上;产业化项目原则上应是上年度或本年度已完成的
三、申报材料:1
申请奖励时应如实填报和提供以下材料:(1)杭州市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2)企业(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地税、国税登记证等复印件;(4)提供申请奖励相关内容的有效凭证复印件,如“双软认定”证书、CMMI评估证书、中国优秀软件产品证书等的复印件;2
申请项目资助时应如实填报和提供以下材料:(1)杭州市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2);(2)杭州市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3);(3)企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