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专题之十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及对策四川省宜宾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是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产物
短短几年的实践,政务服务中心从无到有,显示出了旺盛的生命力,在全国范围已成星火燎原之势
据统计,到2006年,全国已建立各类政务服务中心13919个,其中综合型政务服务中心2035个,各类专业型政务服务中心11884个
实践证明,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顺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切实方便了群众办事,有利于培育、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有助于加快推进政府职能的根本性转变,为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政务服务中心作为一种自下而上的改革模式,要使其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已经面临着诸多体制性障碍
各地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发展迫切需要自上而下的统一指导规范,其定位和发展思路迫切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
需要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置于政治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构架中,自上而下进行全面协调、统筹规范、整体推进,改变各地政务服务中心单打独进的局面
只有这样,才能在实际运行和建设发展中突破旧有行政管理思维模式和体制性障碍的阻力,才能使政务服务中心充满生机和活力,不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行政许可的设定应从法律层面上予以规范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需要有关的行政法律体系设定合理、上下一致,相互之间衔接有序,并行不悖
但是,绝大部分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产生于《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前,其设定并不完全规范合理,相互之间缺乏统筹兼顾,有的甚至彼此重合和矛盾
《行政许可法》出台之后,按照“新法优于旧法”、“上位法高于下位法”的原则,有关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