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的立法目的【浅谈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立法完善】摘要
目前,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使得人们对知识产权的关注程度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法的重要性也随着日益凸显,因此,要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不断提高人们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本文主要分析我国知识产权的基本理论和现状,阐述了如何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并促进知识产权法的立法完善
关键词:知识经济;知识产权法一、我国知识产权的基本理论知识产权指的就是个人或者组织者的智力成果,是一种无形资产,同时知识产权能够使持有者享有独占的专利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一个国家或一个区域经济、文化发展的重要特征,保护知识产权,鼓励知识的创新和生产已成为先进科学技术的重要手段
二、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现状和缺陷我国的知识产权法是于20世纪80年代初起步的,由《专利法》、《著作权法》、和《商标法》等一系列知识产权部门法组成,它们和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共同组成我国较为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但由于我国知识产权法在起步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没有完全确立,所以,其社会经济条件和思想观念和现在相比,有着很大的差距
(一)缺乏整体性和协调性我国的知识产权法是由一系列不同的单行法组成的,从整体来看,缺乏完整的体系,也导致知识产权法的体系缺乏整体性和内在的协调性
从本质上来看,《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等是我国知识产权法的几种表现形式,具有内在的逻辑性,我国建立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对于不同的知识产权来说都是相同的
所以,相对于表现形式不同的知识产权法,其在立法上应当具有协调性和关联性,从长远来看,《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第1页共4页法》三大部门法应当合并在一起,组成统一的国务院知识产权部门,有效地避免各个单行法之间的冲突和不协调的缺陷
(二)知识产权法的立法层次比较多,导致法律效力有差别,同时也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