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给单位单位申报窗口受理项目例会:一、工业项目(1)“一区四园”及乡镇工业集聚区内工业项目、符合用地性质的原厂区改扩建项目,执行“绿色通道”审批制度
(2)其他工业:项目由局项目例会审查后报市建设项目规划预审会研究;二、房地产开发项目(含通过竞价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其他项目):直接办理;三、其他项目:承办人员提出初步意见及设计条件后,提交局项目例会审查,设计公共环境景观、公众安全项目及其他特殊项目和新用地项目需提交市建设项目规划预审会研究
承办人员:根据会议意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要点通知书》或拟定退件答复单负责人审批申报材料选址申请报告数字化地形图城市规划区外新征地项目预审意见(“一区四园”工业项目不需提供);存量用地原权属单位土地使用证或用地批文;工业项目环保审查意见(危化项目还须安监、消防部门的审查意见);特殊项目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公示发放项目选址意见书通过审核许可项目不通过的直接退回规划选址意见书流程图(1、4条)窗口受理现场勘查项目初审局项目例会讨论:未经项目例会讨论的项目签发申报材料用地规划许可申请报告;数字化地形图(办理选址时已提供的不再提交);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批文(适用“绿色通道”审批制度的项目不再提供);项目批准文件(存量土地只需提交原权属单位土地使用证或用地批文及转让协议);存量用地的工业项目要提交环保审查意见;特殊项目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窗口直接办理:(1)已经项目例会讨论的项目;(2)“绿色通道”项目;(3)房地产开发项目(含通过竞价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其他项目)
政府项目预审会讨论窗口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5条)窗口受理现场勘查项目初审局项目例会讨论:未经项目例会讨论的项目签发申报材料1、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报告;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份);3、项目批准文件;4、修建性详细规划文本(含电子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