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工资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维护全公司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促进社会的稳定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从而保障民工工资有序发放
二、范围适用洞新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三、实施方法1、准则为规范务工人员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或扣克务工人员工资问题,有效维护广大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7号)和各级政府与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劳动合同的签订项目部在招用民工时,可通过劳务公司的途径,依法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
其中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支付时间等内容
3、加强对民工工资支付的监控项目部应制定内部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应根据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班组长或其他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4、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农民工的工资每月的15日发放
项目部不会扣押农民工的工资,工资按时发放
项目部每月编制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如实记录民工姓名、用工天数、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情况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交洞新公司,洞新公司为每个农民工建立工第1页共11页资卡,办理工资卡时由每个农民工亲自领取工资卡,并在领取卡上签名确认,农民工资由洞新公司直接发放到农民工工资卡上
5、拖欠民工工资投诉的处理①项目部应高度重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对有拖欠民工工资的工程项目,必须采取措施,及时给予解决,避免民工到有关部门投诉
②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