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权益保障承诺书致:**********************我方已与你公司签订的****************************分包合同,我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你公司就民工权益保障工作做如下承诺:1、我公司将成立由公司法人及委托代理人、施工队长组成的民工权益保障部门;2、我公司承诺认真履行职责,保证按照市政府令及项目部要求,按月足额支付参加劳务作业的农民工工资,决不拖欠
做好本公司在本项目的民工用工和管理工作,将工资发放到民工本人,安排好民工的生活,做好民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发放劳保和安全用品
3、我公司承诺将按你公司要求按时如实填报有关民工权益保障资料
如果我公司违反承诺,则同意你公司先支付民工工资部分,待我方发放民工工资完毕并提供相关凭证后再支付进度款的余额,同时你公司有权收取我方欠薪款项30%的违约金
4、我方承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纠纷均通过协商或正常途径解决
任何情况下,我公司不组织、策划、指挥、指使、默许工人(含雇人)、供应商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检举或聚集闹事、静坐、围攻等,并应积极预防、阻止上述情况发生
5、一旦出现因我司原因严重拖欠民工民资,导致民工以聚集的方式或爬高威胁等极端方式讨要工资或报酬事件或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检举的,每发生一次,我公司向你公司支付违约金5万元或5000元/人/次;如受到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发生一次,我司向你公司支付违约金5万元;同时我司同意由你公司直接代为支付民工工资,并在下期工程款中扣除,且贵司有权直接减少我司的承包范围直至解除合同,我司无权向贵司提出任何补偿或赔偿要求
6、如上述第1页共6页3、4、5情况同时存在的,我司须分别向你公司支付违约金
承诺人:(企业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二篇:民工权益保障承诺书民工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