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方案篇一:干部选拔任用方案为深入解放思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如下简称《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如下简称《选拔任用条例》),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及原则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进展观为指导,以《公务员法》和《选拔任用条例》为根据,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友好社会、增进安监事业友好进展的总体目的,以培养人才、提高素养、激发活力、推进工作、开创机关建设新局面为重点,坚持尊重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民主推举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群众公认与重视实绩相结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的干部队伍,为本省安监事业进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拟配置干部职位正处级领导职务4名:宣传教育到处长1名、监督治理三到处长1名、纪检监察室主任1名、监察专人1名
副处级领导职务4名:监督治理二处副处长2名、应急救援办公室副主任1名、人事处副处长1名
处级非领导职务6名:调研员3名、副调研员3名
三、竞争上岗和推举选拔人员的差不多条件和任职资格(一)被推举的人员须具有《选拔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差不多条件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措施分析和处理征询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多种风浪的考验
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差不多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在安全监管事业中困难创业,做出实绩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可以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