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领域专项整治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解决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安排部署,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要求,经院党委研究决定,从20XX年5月起到12月底,在全院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省十一届纪委三次全会以及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增强全院师生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目标,集中整治学院办学过程中涉及的各种腐败和不正之风,严惩微腐败,破除中梗阻,促进我院党风教风工作作风持续好转,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切实推进我院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
专项整治工作由院党委统一领导,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好分管科室职责范围内的监管责任,各处(室)学科部负责人为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坚持群众路线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凡是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师生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
紧紧依靠师生,充分调动师生支持和参与的积极性,从师生最关心、反映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三)坚持问题导向
学院将以多种方式广泛收集、及时发现、高度关注、着力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一对照整治和解决
(四)坚持挺纪在前
做到监督要早,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惩处要严,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问责要真,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落实
(五)坚持标本兼治
对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集第1页共5页中突破,深挖细查,严肃整治
立足抓常抓长,着力推动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机构院党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国兴党委书记张红洲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