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卫生工作目标考评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为推动我市卫生工作更好更快发展,落实各项卫生工作,充分调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经局党组会研究讨论通过,现将《三明市卫生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1.表彰奖项设置2.2013年度县(市、区)卫生工作目标考评细则3.2013年度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目标考评细则4.2013年市直医疗机构业务工作考评表—8—三明市卫生局2013年10月13日三明市卫生工作目标考评办法为落实省卫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确保全面完成每年度各项卫生工作目标任务,推动我市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特制定目标考评办法。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全省和全市卫生工作会议部署,实行平时与年终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促进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二、考评对象。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三、考评内容。以每年卫生重点工作任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省市绩效考核指标等为考评重点,每年制定公布一次。四、考评计分办法。各县(市、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目标考评总体按1000分设置(无项目不考核)。—9—(一)各县(市、区)考核评比计分项目由重点目标监控、日常监控、年终现场考核等920分,局领导年度测评80分组成,再加上奖惩计分五部分最终评出综合得分。1.重点目标监控:客观评价各责任目标承担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有完成目标即得分,未完成目标相应扣分。2.日常监控:由各责任科室根据日常工作进行打分。3.年终现场考核:由市卫生局组织考核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形式掌握一手数据,客观评价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二)市直各医疗单位考核评比计分项目由综合目标监测、单项奖部分等900分,局领导年度测评100分组成,再加上奖惩计分部分最终评出综合得分。1.综合目标监测部分600分:根据不同单位分别设置包括业务工作等10—11个考核项目。2.单项奖部分300分:设置4个单项奖,每个奖项设置75分。(三)年度测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局考评组考核情况专题汇报,结合日常掌握情况,对各责任目标承担单位按满分100分进行总体定性测评打分。—10—(四)奖惩计分(按实际得分计入总体分数)1.受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奖惩的±5分;受省卫生厅等省直部门及市委、市政府奖惩的±2分;受市卫生局等市直部门和所在县市区委、政府奖惩的±1分(各县市区卫生局及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所属科室受到奖惩的分别按±1.5分、±1分、±0.5分计分。)。奖惩项目均以正式文件为准(时间落款在2013年度,由被考核单位提供文件依据)。2.承办全国、全省、全市现场会或工作经验在全国、全省、全市推广,每次分别+5分、+2分、+1分。3.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失误,在全市卫生系统受到通报批评的,通报一次,扣5分;工作出现重大失误,被全市及以上通报批评的,通报一次,扣10分。(五)一票否决对目标责任单位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单位主要领导受到党纪、政纪及刑事处分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府绩效考核指标、省市委政府交办的为民办实事项目等任何一项未达到要求或在全省排名后三位的,本系统(单位)发生商业贿赂案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年度综合奖评先评优资格。五、考评结果运用。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主要依据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不力、目标任务完成较差、排名落后的—11—单位对主要负责人诫免谈话。其中综合奖、单项奖每2年表彰1次,按2年汇总平均分,综合奖取前四名,各县(市、区)单项奖各取前三名,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取前二名。由重点目标监控、日常监测、年终现场考核、局领导年度测评、奖惩分汇总组成,如单项奖部分无重点目标监控和奖惩分,则相应由日常监测、年终现场考核、局领导年度测评进行汇总评分。先进个人或优秀工作者每2年表彰1次。其他如5.12国际护士节表彰优秀护士、7.1党建日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特有专属节日的每年表彰一次,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