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发展宪法思考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获得了快速的发展,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其特点表现为“五六七八九”,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中国在国际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同时也表现出了诸多发展的瓶颈,比如宪法保护力度不够
本文将从宪法这一制度层面分析民营企业发展的现状、遇到的困难,并给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民营经济;财产保护;宪法思考一、我国宪法对民营经济的规范历程民营经济在我国经历了从有到无,又从无到有的发展历程
建国之初,民营经济不被认同,甚至受到压制,到如今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重大转变与宪法对民营经济的规定有着莫大的关系
五四宪法颁布于新中国成立到社会主义社会建成的过渡时期,根据当时的社会背景和条件,国家对民营企业的态度是“改造”,限制其发展,逐步发展为“公有”
民营企业在当时的发展十分困难,出于国家发展需要,民营企业只能接受改造
七五宪法和七八宪法都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现阶段主要有两种: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国家允许非农业的个体劳动者在城镇或者农村的基层组织统一安排和管理下,从事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不剥削他人的个体劳动
同时,引导他们逐步走上社会主义集体化的道路
可见,民营经济的发展此时依然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与之对比的是,国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绝对的领导地位
这种重点发展公有制经济限制非公有制的模式,确实可以快速发展国家实力,却因为忽视了发展经济的规律,片面发展导致经济发展不协调,计划经济难以长期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也导致民营企业错失了很多发展的机会,从长远来说,这会拉开与其他国家企业的实力
不可否认,一个国家民营企业的整体实力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该国的综合竞争实力
八二宪法是民营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