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工作意见各科(室)、所、队:为认真落实“保增长、调结构、促转型、重民生、创和谐”方针,全面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市局特制订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请各单位认真贯彻实施:一、放宽准入条件,推进产业转型升级1
放宽企业组建集团条件
支持文化、旅游、农业开发机构、中介服务企业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其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放宽到1000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放宽到3000万元
上述行业取冠省名的,注册资本放宽至200万元
鼓励发展现代服务企业
鼓励发展主要面向中小企业的科技咨询、管理咨询、商务服务、检测认证、会展服务、品牌策划、人才培训等服务企业
允许服务业企业名称使用表明其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的各类新兴行业用语作为行业表述
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未包含的服务业一般经营项目,可根据企业申请,灵活核定能体现其行业和服务特点的经营范围
继续鼓励股份有限公司发展
鼓励各类投资主体组建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优质资产重组
引导股份有限公司明晰产权,优化资本结构,建全内部治理机制
鼓励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等于或小于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额
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额低于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允许以货币或其他出资方式补足
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额高于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允许把超过部分列入公司资本公积
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经济发展
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开展规模经营,提高竞争能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取冠省名的,注册资本放宽至200万元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申报知名商号、著名商标、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政策上予以倾斜
村经济合作社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要求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部门依法予以登记
二、盘活企业产权,促进资本有序流转第1页共3页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