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水利带动农村经济XX省XX县区地处沂蒙山区腹地,境内十年九旱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水的问题,1998年,该县以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在总结以往治水经验的基础上,着力建立以“自己投资、自己建设、自己所有、自己经营、自己管理”为主体的水利建设新体制,摸索出了“小农水、大水利”的发展新路
4年来,全县共发展各类民营水利工程1
77万余处,新增蓄水能力2140万立方米,扩大和改善灌溉面积35
民营水利的蓬勃发展,不仅在全县掀起了以农民自我投入为主体的水利建设高潮,而且使原有的水利设施发挥了应有的效益
他们先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地分析制约农村水利发展的症结
1998年初,该县结合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改革和全市开展的“水利改革建设管理年”活动,针对水利基础设施的现状,在全县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并从中找出了水利建设发展缓慢的症结所在,即投入不够,产权不明晰,利益不均衡,管理不规范
于是,该县立足实际,大胆探索适合山区水利建设的路子
在现实面前,他们充分认识到,水利设施使用管理体制不改革,水利建管体制必将日趋僵化,农村经济发展也会受到严重阻碍
调查分析结果表明,只有发展民营水利才能实现全县山区水利化
同时,当地已具备了发展民营水利的各项条件:一是改革开放以来,全县经济迅速发展,农民增收步伐加快,只要调动农民兴修水利的积极性,采取户办、联户办的办法就完全能够做到;二是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对水的需求更加迫切;三是本县境内山多、沟多、河多、泉多,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地表水资源;四是水利设施管理制度改革与土地延包、“四荒”拍卖政策相得益彰,有利于增强农民的权属感、稳定感、使命感,实施综合开发
1998年,县政府制定了《XX县区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试行意见》,坚持拍卖小型水利设施所有权,积极放开小农水建设权,走民办民营民有的路子,有效地解决了新形势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发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