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工程建设排查指导方案根据《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全面排查解决民政工程建设领域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建设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过专项治理,实现民政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基本健全,民政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为我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排查重点重点对以下问题进行排查:1、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是否依法合规,是否存在违规审批、擅自调整投资计划、未批先建、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
2、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管理是否规范,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以及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等问题
3、规划许可是否规范,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违规变更规划和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
4、招标投标活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监管不力等问题
5、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的管理是否严格,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施工监理不到位、工程质量低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不落实等问题
6、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违规使用资金以及工程严重超概算等问题
7、工程建设项目信息是否公开透明,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公告制度是否建立并得到落实
8、有关投诉和举报是否得到及时受理,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是否及时得到严肃查处
第1页共3页三、排查环节(一)找准突出问题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查找工程建设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摸清存在问题的底数
(二)深刻分析原因
针对发现的问题,从制度建设、主观思想、权力制约和监督、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分析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