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关于县社会组织清理整顿工作情况汇报各位领导: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xx市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宝市社规发[20XX]3号)《关于对全市社会组织清理整顿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的精神,我县于今年6月开始集中开展了全县社会组织的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整顿的基本情况按照社会组织自查自纠、业务主管单位清理审查、登记管理机关整顿处理、总结验收等步骤,重点对全县社会组织的规范运作、作用发挥、自身建设、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了清理整顿。一是清理整顿的范围:清理整顿的范围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两大类(统称为社会组织),具体如下:(一)社会团体。各类协会、学会、研究会等。(二)民办非企业单位:1、教育事业类,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2、卫生事业类,如民办医院。3、文化事业类,如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活动中心)、图书馆(室)、博物馆(院)、收藏馆等。4、科技事业类,如民办科技传播或普及中心、科技服务中心等。5、体育事业类,如民办体育俱乐部,民办体育场所、学校等。6、劳动事业类,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或中心,民办职业介绍所等。7、民政事业类,如民办福利院、老年公寓,民办婚姻介绍所,民办社会服务中心(站)等。8、社会中介服务业类,如民办信息咨询调查中心(所),民办人才交流中心等。9、法律服务业类,各类法律援助中心等。10、其他。第1页共4页二是清理整顿的主要对象:这次清理对象是:1、既未取得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许可证,又未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2、虽然取得了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许可证,但未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取得法人资格,非法开展活动的;3、取得了业务主管单位的许可证,没有按照所属性质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而是注册登记在其它部门的。这次整顿对象是:虽然在民政部门办理了注册登记,但未按照其《章程》要求,超出其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或具有非法活动行为的。社会团体具体表现为:1、一年以上未依照章程开展业务活动的;2、与境外敌对势力勾结,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严重违法违纪,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3、没有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务管理混乱,经费收支明显存在问题或经费不足难以开展正常业务活动的;4、不按规定收取会费或乱使用会费收据的;5、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整改要求的;6、未经组织部门批准存在现任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负责人的;7、现已不具备成立社团基本条件的、不发挥作用的;8、不能按时办理变更登记、不按时换届和更换登记证书、重大事项不请示汇报的;9、有违法收费和违法使用社会团体资金的;10、政府机关部门与社会团体账务管理不分,社会团体账务不能独立管理的;11、未经批准擅自成立分支机构的;12、其它违法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具体表现为:1、没有相应的从业人员、没有具体的章程及固定的办公和活动场所、没有开展业务活动的;2、现已不具备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条件的,不按时参第2页共4页加年度检查的,不能按时办理变更登记和更换登记证书的;3、没有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务管理混乱的;4、没有建立信息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的,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的;5、有非法集资行为的;6、擅自成立分支机构的。三是清理整顿的成效。截止20XX年6月底,我县共登记社会团体6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6家,实际参加清理整顿工作的社会组织91家,参检率达100%。其中能依法办会,开展活动、作用发挥正常的有88家(其中民非25家,社团63家);清理整顿活动中,对开展活动不经常、作用发挥不明显,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的2家社会组织(其中民非1家,社团1家),建议业务主管单位给予摊销许可的处理。二、整顿的主要做法(一)精心准备,广泛动员。这次社会组织的清理整顿是我县历年来规模最大、历时最长、最彻底的一次,涉及业务主管单位12个、登记了的社会组织91个,未登记的社会组织正在统计和清理中。对此工作,我县高度重视,为切实抓好清理整顿工作,20XX年5月,县政府成立了社会组织规范管理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