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规范化建设的情况汇报文章标题:民政局规范化建设的情况汇报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法委关于推进政法业务规范化建设的有关指示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规范业务工作、规范执法程序、规范公务行为和规范法律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高行政效能,提高服务质量,从而达到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实际效果,促进了民政事业的改革发展,现将我局20XX年上半年推进规范化建设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综合汇报如下:。一、狠抓“六个到位”二、强化“六项规范”。在推进民政业务规范化建设中,我局遵照政法业务规范化建设的“五项原则”,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规范化建设。一是规范业务工作。在机关和直属单位中,全面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对各项业务工作实行流程作业,明确工作标准,规范办事程序,落实工作责任。二是规范执法程序。从社团、婚姻、收养登记到殡葬、救助管理,一切都按章程和法定程序办事,实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不搞主观随意性。今年上半年,市民政局制订出台了《x市殡葬服务单位内部管理办法》,《办法》共分9章42条,从遗体的接运、保存、火化到火化后的骨灰管理,从丧葬用品的采购到财务管理,从殡葬职工队伍建设到违规人员处理等方面都一一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殡葬行业。三是规范内部管理。凡干部录用、任免、晋升、轮岗、交流、奖惩及子女就业,需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凡基建项目、救灾款物下拨、福利资金分配,需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不搞个人说了算。四是规范从政行为。坚持以民为本,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二次办结制、信用承诺制和岗位责任制、过错追究制,确保机关工作人员言有信、举有德、行有规,慎言慎行。五是规范服务方式。对群众做到“四个一”:即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声问候、一定答复,力争实现一流服务、一流效率、一流形象。六是规范监督第1页共3页机制。进一步健全和民政局规范化建设的情况汇报第2页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定期开展执法检查,自觉接受人大、社会、舆论监督。三、搞好“2个结合”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局规范化建设紧紧围绕中心,坚持服务大局,通过抓结合、抓延伸,使规范化建设取得良好的成效。一是与民政工作“四人观”教育结合起来,强化“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意识,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民政部门是政府管理主要社会事务的职能部门,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民政工作者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出发,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取、情为民所系,主动当好人民群众的发言人、代言人、热心人和维护人(以简称“四人观”)。因此,我们注重把规范化建设与“四人观”教育结合起来,围绕“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认真履行职责,竭尽全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1)积极宣传贯彻新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加强低保动态管理,落实应保尽保工作。第一季度,全市共实施低保救济19419户、49428人,比去年底增加369户、698人。(2)及时下拨救灾救济款,安排困难群众生活,确保群众无饥寒。年初下拨135万元冬令救济款,让10多万人暖度寒冬;4月份又下拨140万元春荒救灾款,妥善安排12万人的基本生活。(3)下拨计划和资金,帮助农村100户住房困难户修建住房,落实民心工程。4月19日,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安排100户农村重点困难户修房补助款计划的通知,资金按市、区(县)、镇(街)4:4:2比例负担,每户资助2万元,确保年底前搬进新居。(4)降低行政收费标准,让利于民,减轻群众负担。市殡葬管理将火化一具尸体收费1160元,降为760元,下降34,并对低保对象、五保户和14岁以下儿童火化实行再优惠,每具尸体火化只收400元(儿童150元)。市福利院对托养收费也实行降价,一次性安置费从4000元降为2400元。(5)及时启动20XX年“星光计划”,计划全市再建48个“星光老年之家”项目,实现市区基本覆盖的目标;争取财政投入185万元,帮助37个无办办公用房的社区居委会修建第2页共3页办公场所。二是与机关作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