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绵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川委发〔2009〕2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川府发〔2009〕41号)和四川省卫生厅、财政厅、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川卫办发〔2009〕559号)等文件精神,为推进我市医改工作全面开展,努力实现医改近期目标,切实加强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管理,确保公共卫生服务的顺利实施,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方式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着眼解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坚持注重质量,提高效率,强化监管,保障城乡居民充分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坚持按项目管理的方式,有步骤地启动和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并使该项工作进入常态化管理
二、实施主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农村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全体城乡居民提供,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可以通过委托或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
三、目标任务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均等化的长效机制,缩小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有效控制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质
现阶段,在全市城乡统一启动国家确定的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综合考核合格率达90%以上,居民满意率达85%以上
到2011年建立较为完善的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全市所有地区、所有城乡居民得到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