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加快改革行政服务措施县属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进一步改进我县行政服务工作,经县政府同意,拟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再次清理,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流程进行再次优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原则一是简政放权原则
县级部门实施的审批服务项目,应按照方便群众、便于监管、能简则简、能并则并的思路,简化不必要的程序和条件,对内容相近、重复审查的审批环节予以合并,并把审批权限尽可能下放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让窗口人员有权办事
二是规范便民原则
对项目设立的依据、审批范围和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期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信息全面公开,方便群众查询
要制定操作性强、透明度高的审批操作规程,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权限、时限、责任等,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和审批随意性,方便群众办事
三是集中统一原则
充分发挥县行政服务中心平台优势,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设置“一楼式办公、一口式收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行政审批工作流程,让行政服务中心能真正集中统一办件,让群众到县行政服务中心能享受一站式服务
二、工作内容(一)清理项目,上网公示
清理审批服务项目
各部门要对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市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规定,以及20XX年的清理结果,再次清理核查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重点清理市政府取消、调整及下放审批权限的项目,明确本单位增加、取消和调整后的行政审批项目
清理结果在9月15日前报行政服第1页共3页务中心审查后,在县行政审批服务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清理项目收费
在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对行政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与审批相关的中介机构收费行为,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费用减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