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加强计生宣传发展计划20*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我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计生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县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任务和“十一五”人口计生目标,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各项措施,为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口环境。20*年的主要任务:围绕“十一五”各项目标,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中心,以优质服务、满足育龄群众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需求、提高群众满意度、促进生育文明为目标,以提高人口计生干部执政服务本领为基础,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优质服务工作,强化基层基础,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新型生育文化工程”、“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工程”,在重点难点问题上求突破,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加快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机制。主要目标: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6%以上,统计误差率控制在2%以内,育龄群众计划生育知识知晓度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人流引产率进一步下降。围绕以上目标,20*年,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继续在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治理上下功夫,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完善考核机制,进一步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对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意识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继续实施对各村、有关企业及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改进考核办法,完善考核内容,强化对基础管理工作的考核,突出薄弱环节、重点工作的考核,增强考核指标的可操作性,注重考核的实效,提升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镇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发挥部门的职能优势,推动人口计生各项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氛围。(二)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进一步健全利益导向机制第1页共5页认真落实法律规定和政府已出台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同时,各村也要出台和落实相应的配套政策,确保计划生育家庭至少享受一项优先优惠政策,今年要重点解决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兑现问题,对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独生子女父母,每年发放40元的奖励费,由镇、村两级负担,切实把《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各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抓好对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的帮扶工作,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三)实施宣传教育和优质服务两大工程建设,着力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满意度一是加强计生宣传教育,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工程”建设,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切实加大计生政策的宣传力度,建立和完善“协调有序、内容求实、载体创新、资源共享、群众参与、保障到位”的宣传教育新机制,着力提高群众对计生政策的知晓度。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人口生育文化进校园”、“三下乡”等活动,推动先进人口思想、科学生育观念、政策法规和计生科普知识进村入户。加强基层宣传阵地和宣传设施建设,各村(居)所在地及人员集中区域都要有固定的计划生育宣传栏、宣传标语,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计划生育舆论氛围。同时,在向育龄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的基础上,重点是抓好对育龄群众面对面的宣传工作,要利用查孕查环、术后随访等多种途径开展和群众面对面的宣传,注重宣传的效果,努力提高育龄群众对计生政策、法规的知晓度。特别是对符合生育政策的女孩户,要坚持做到送政策上门,让群众了解计生政策。不断创新计划生育宣传的形式、渠道,创新宣传品的制作,把计生宣传融入到日常生活中。结合“7.11”世界人口日、“5.29”协会会员活动日等有关节日开展系列上街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影响面。同时,继续利用广播办好计生专题栏目。二是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工程”,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分级随访制度,全面推进和规范避孕方第2页共5页法知情选择,指导、引导已生育一个以上孩子的育龄夫妇落实长效措施,搞好分级、规范的随访和咨询服务,对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育龄妇女做好上门随访工作,确保上门随访率达到40%以上,对特殊育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