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5页哈尔滨学院重点专业评定与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院教字[2006]5号为适应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和学校自身建设的实际需要,促进办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加大专业内涵建设力度,突显专业特色,提升专业建设层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加强基础学科,扶持特色学科,突出建设培植优势学科,完善本科教育教学体系与功能”的学科专业建设方针,以地方基础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及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实事求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规划专业布局,重点建设一批师资力量强、教学质量优、学术水平高,具有地方特色和社会效益的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在学校起示范作用,带动其他专业的建设和发展,推动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二、重点专业评定与建设原则重点专业的评定与建设工作遵循如下原则:(一)导向性:以学校的办学发展定位为出发点,评选出体现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反映我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方向,主动适应哈尔滨市、黑龙江省乃至全国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结构布局合理,适应性较强的重点专业,以引导促进学校本科专业建设与发展,突出专业特色与建设效能。(二)科学性:依据国家及省教育厅有关方针政策和要求,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反映本科教学工作改革与建设的基本要求,体现客观、公正、可靠、准确的原则。(三)建设性:评建工作要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促进学校本科专业之间教学工作的交流与竞争,加强专业建设,深化改革,增强专业的社会竞争力。(四)示范性:评建工作要坚持“宁缺勿滥、动态发展”原则,评出先进,建成典型。重点专业对全校本科专业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与建设等方面能够起到示范作用。三、重点专业评定申报基本条件凡申请参加校重点专业评定的专业,必须是已有两届以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或为省内的优势专业,并具备以下条件者方可申报。(一)有符合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专业建设规划,建设目标明确,分年度执行计划切实可行,能够满足社会对人才的培养需求。通过专业建设,使其成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能够在省内外同类专业中有一定影响。(二)拥有优化的师资队伍,先进的教学方法,规范的教学管理,以及符合人才培养要求的教学内容。多媒体和双语教学情况达到国家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的合格标准。(三)具有校级以上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优秀教学成果奖;教师队伍结构合理,中青年教师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人员比例较高;专业带头人第2页共5页第1页共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5页应是校级以上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或在省内外同类专业中有一定影响的教授、副教授。(四)具有稳定的实验、实践、实习基地,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能为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提供保证。(五)毕业生受用人单位欢迎,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80%,毕业生专业能力强且成功率较高。四、重点专业的评定标准及办法(一)评定标准参照《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重点专业评选方案》,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校专业建设与发展实际,制定《哈尔滨学院重点专业评定标准》及实施细则。本评定标准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一级指标共5项,二级指标28项。每一指标赋予相应的分值,满分值为100分。(二)评定办法评定工作由专业自评、二级学院考评和学校评定三部分组成。(1)专业自评:各专业根据《哈尔滨学院重点专业评定标准》及实施细则,组织自评,总结收集有关材料,形成自评报告。(2)学院考评:各学院依据《哈尔滨学院重点专业评定标准》及实施细则,对所属各专业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择优上报学校。(3)学校评定:对各学院择优推荐的专业,由学校专业建设委员会进行审议,根据规定的指标数额,按各专业所获分数高低,确定校重点专业建议名单,报校长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