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应该是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国家经济建设需要,具有严谨、勤奋、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复合型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
因此,硕士研究生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勤奋努力,刻苦钻研
2.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以及必要的实验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较好地掌握一门外国语
3.树立集体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及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二、培养年限我校学术型研究生培养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研究生应在2
5个学期完成课程学习,其余时间完成硕士学位论文
三、培养方式硕士生培养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导师制)
1.导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为每位硕士生制定培养计划
导师要全面关心硕士生的成长,既教书又育人
2.在培养过程中注意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工作相结合,导师负责制与教研室集体培养相结合
3.系统的课程学习原则上应在学校内完成,研究工作可以在学校内或合作单位进行
4.可以在学校内聘请协助指导教师,也可以在合作单位聘请兼职指导教师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课程设置分学位课、限选课、选修课3类,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
一般约20学时折算为1学分
(1)学位课共设6-7门
①马克思主义理论课,3学分(其中:课堂讲授2学分,社会实践1学分)
②第一外国语,3学分
③专业基础课、专业课3-4门
(2)限定选修课为4门(含专业外语)
(3)任意选修课约占硕士生所修学分的三分之一
专业课内容和学分可根据本专业领域实际情况自行设定
实践环节(1)文献综述1学分;(2)学术活动1学分
自选课程和补修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