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韩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令人瞩目,我们如何在中韩两国越来越广泛的文教领域合作中借鉴其好的方面,以促进我国中小学教师人事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将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一、韩国教师人事制度的沿革韩国教育体制是一个集欧美式、日本式以及本国传统方式的混合体制
1949年《教育法》颁布施行,规定教育管理体制由中央和地方两级组成
1953年、1963年分别颁布了《教育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法》,强调政治中立,确立了人事行政制度的基本准则,使人事行政制度得到公正的发展
此后,教育制度经历了几次改革,人事行政制度也进一步得到完善
教育人事管理的基本内容和任务是对教育行政机关(包括直属单位)的工作人员、学校的行政领导者和学校教职工的选拔、任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工资、福利、流动、退休、退职等事项作出规划和决策,进行政策指导和组织实施
自1989年起,实行教师岗前培训和教师聘任制
同时加强教师的在职培训,有计划地逐步提高教师的素质和专业水平
二、韩国教师人事制度的现状对教师的行政管理效果好坏,取决于如何来理解教师这一职务
然而,只承认教师工作是一种专业,但不通过具体的教师人事行政业务,学校工作仍然不能取得满意效果
由于教师人事行政制度的内容较为复杂,笔者只就以下三个方面具体阐述
1.资格审定为了确保教师职业的专门化,必须对试图进入教育行业的人进行资格审定
在这方面,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实行教师专业资格证书制度
对于教师专业资格证书制度,大多数发达国家都有十分严格的要求,求职人员的学历一般是大学本科及以上,并接受过教育专业训练获得必要的合格证书,然后方能进入教育人才市场
在韩国,中小学教员一般是师范类大学本科毕业生,他们中的很多人都能有机会取得教师资格证
但是,获得了教师资格证,并不意味着就能够直接做教师,还要参加公开的应征考试
非师范类学校毕业的学生如果想进入教师行列,必须参加教育人力资源部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