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进步做好居务公开实施意见各区县民政局: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11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要求
现就进一步做好城市社区居委会居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把居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近年来,全市各地在推进社区建设工作进程中,不断加强社区居委会自治建设,健全完善社区民主管理制度,居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但这项工作也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一些地方在内容、程序、形式、时间等方面存在着不规范,监督检查不到位,未能形成长效机制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7号和市委、市政府11号文件都对居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对照《市居务公开实施细则》(黄社办〔〕2号),加强对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把社区居委会开展居务公开工作作为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具体内容,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进一步规范居务公开内容、程序、形式、时间和监管职能1、规范居务公开的内容
凡是社区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应向居民公开
居务要逐项进行公开,财务收支要逐笔据实公开
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财务公开、计划生育公开、流动人口管理及各项收费的收支情况公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公开,社区居委会干部责任目标和工资待遇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对居委会成员的评议情况公开,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求助热线公开,社区建设、征兵、下岗职工再就业情况等重大事项公开,居民群众对社区建设、社居委工作建议以及反馈情况公开,居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事项的公开
2、规范居务公开的程序
居务公开内容由社区党组织和社第1页共2页区居委会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社区居委会制作公开内容清单,社区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核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