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祥谦学校“亲子学堂”家长学校工作制度一、家长学校委员会工作制度1.家长学校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三人,委员若干人;是由全校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发挥社区、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功能的组织。2.热心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协助学校搞好有关工作,可随时代表家长向学校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加强家校教育的同步发展。3.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会议1——2次,听取学校工作汇报,向学校反映各种信息,研究委员会工作。4.学习教育心理理论,传授家庭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经验;商讨家庭、学校教育工作的配合、协调。5.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教育教学活动(如听课、评课、庆祝活动等),从各方面关心和支持学校建设。6.家长委员会原则上一学年作一次调整。7.各班级成立家长学校班委会,设主任二名,委员若干。二、家长学校学员登记制度1.家长学校学员指各班学生家长,自愿遵守家长学校有关规定。每次参加家长学校活动,主动签到。2.每位学员应准时参加学习,认真听课,认真完成思考题。不得旷课,有特殊情况须请假。三、家长学校学员学习制度1.积极参加家长学校的授课学习,不无故缺席,不迟到、不早退;有特殊情况须请假。2.认真听课,认真做笔记,认真完成思考题,按期、按时完成学习任务。3.应遵守课堂纪律,不得扰乱课堂纪律。如随便讲话、接听手机、抽烟等。4.尊敬老师(他人),不做与听课、学习无关的事。5.及时反馈有关学习、家教信息。可与授课教师商讨,研究教育手段、方法的相关问题。6.学习形式实行自学为主,辅导为辅。必须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总结、不断改进,努力提高家庭教育水平。7.自愿购买家教课本、学习资料。四、家长学校学员考评制度1.每年对所有学员进行一次考评,考评分模范家长、好家长、合格家长、不合格家长四个层次。2.根据家长学员出勤、学习成绩、教育孩子情况等内容进行考评。3.评出模范家长必须有成形的经验材料,符合模范家长条件。学校设光荣榜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优秀家长在全校给予通报表扬。五、优秀学员评比条件1.认真遵守学员守则及学习要求,每年出勤率100%。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家校活动,配合支持学校的各项教育活动。3.家庭教育有起色,孩子进步明显。4.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学员评选,得票最高者方可评为优秀学员。注:每学年中,每个年级组各评一至二名优秀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