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4页44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细则(100分)检查考核项目分值检查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方法自评分党委主体责任(40分)全面领导责任(20分)1
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厅党组、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厅党组、局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力,被上级督查检查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扣4分
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未主动查处纠治和上报,被上级查处通报的,扣3分
对党中央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力,被上级督察、检查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扣3分
平时考核为主,实地考核为辅2
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全面领导责任
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任务分工、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1月15日、7月15日前向局党委专题报告上一年度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情况
在每年12月底前完成对管辖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并做好考核结果运用
党委没有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缺1次扣2分
党委没有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目标分解、任务分工、细化落实措施的,扣2分
没有按时向局党委报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报告的,迟一次扣1分;未报送的,一次扣2分
没有按时完成对管辖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的,扣2分
没有对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长进行约谈,组织整改、复查验收的,扣2分
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工作信息每年至少被驻厅纪检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