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绪论公安学是一门研究我国公安现象的学科。其中,有关公安现象中基本关系与基本对策的理论概括,形成公安学基础理论,它是公安学的基础学科。第一节警察与警察学一、警察的来源(一)警察来源观1.警察自然来源观。有的警察学者认为,“人类自从有了群体生活,应有了警察作用”。尚有的认为,“警察是人类与原始俱来的天性的道德行为”,“警察将永远伴伴随人类”。这种理论把警察说成是一种自然现象,即超阶级、超国家的现象。认为警察与国家将永远存在。这种观点抹煞了警察是私有制、是阶级斗争的产物,抹煞了警察的阶级本质。我们认为:原始社会没有警察。这是由于:第一,生产力低下,没有私有财产,不能产生警察。在二三百万年前,地球上开始有了人。在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原始社会是人类社会的第一阶段。在原始社会时期,人类认识自然的水平低下,生产工具极为简陋,个人显然无法与自然、猛兽相抗衡,人们为了生存和繁衍,只有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共同生产和生活,因此,社会构造是以血缘亲族为基础的氏族公社。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获取的生活资料非常少,只能维持自身生存的最低水平,没有任何剩余。“在没有阶级的社会中,每个人以社会组员的资格,同其他社会组员合力,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从事生产活动,以处理人类物资生活问题。在这种状况下,不也许产生私有制,也不也许产生阶级,因而也不也许产生作为阶级斗争工具的国家和警察。第二,社会管理靠习惯,不需要强制力量。原始社会虽然没有国家这个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权力机构,但存在着管理多种事务的社会组织——氏族、部落、部落联盟,它们是以人们的血缘关系构成的集团。在氏族中,人们的生活是有秩序的,这种秩序是人们在平常生活、生产、分派、消费过程中形成的习俗和信奉,世代相传就形成了氏族社会的习惯规范。这些行为规范调整着人们的互相关系,维持着当时的社会秩序。原始社会的氏族习惯,反应着全体氏族组员的共同意志和利益,它靠人们自觉遵守或社会舆论的力量及氏族首领的威信来维持,不需要警察这样的强制机关作后盾。第三,氏族首领由选举产生,没有必要设置维护统治的警察。在原始社会,人民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并且首领由选举产生,他们也没有特权,不存在专门从事管理社会的特殊机构。因此,不存在争权夺位和反对统治关系的问题,也没有必要设置保护统治关系的警察。第四,没有阶级,不需要警察等专政工具在氏族社会中,大家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共同消费,就连首领也和大家一起平等地劳动和分派产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户是平等的,没有剥削,没有压迫,没有阶级,也不也许有阶级统治的专政工具。2.马克思主义的警察来源观。在原始社会既没有国家,也没有警察;人类社会进入奴隶社会之际,伴随国家的产生,警察才成为必要;警察是和国家同样古老的;国家是不能没有警察的。这是科学的警察来源观。从中国奴隶制的建立看警察的来源中国是人类文明的发源地之一。中国的原始社会经历了原始人群、母系氏族公社和父系氏族公社等阶段。在父系氏族公社后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私有制,出现了贫富分化,原始社会逐渐解体。中国的尧舜禹时期,也正是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的时期。传说尧舜禹都较富有。富有的氏族首领成为氏族贵族,他们把战俘和贫穷的氏族组员变成奴隶。这样,两个对立的阶级就形成了。当这两个对立的阶级的矛盾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时,必须产生国家这个强大的强制工具。大概在公元前二十一世纪,中国建立了第一种奴隶制国家——夏朝,作为国家的标志,夏朝不仅建立了军队,出现了司法职能,也出现了行使警察职能的官吏——司徒、士、司马等。司徒:《尚书·舜典》载:“舜令弃日:百姓不亲,五品不逊,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宽。”司徒具有治安警察的作用。士:《尚书·舜典》载,舜令皋陶作士,让他对付“蛮夷猾夏”和“寇贼奸宄”。阐明具有刑事警察的职能。夏初,还出现了监狱,由士看守,士还具有狱警的职能。(二)警察产生的历史条件。在古代,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警察机关,但那时已经有分别由若干部门施行的国家警察行为。因此,讲警察的来源,实质上是讲警察行为的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