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和来年工作思路一、20XX年工作总结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民政系统深入开展创新突破年、主题实践年活动,主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民政工作在基础民生保障、基层社会管理、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实现高位突破,取得新成效,为开创鄞州科学发展新局面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荣获“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全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工作优秀单位”等荣誉,为省、市民政工作先进县(市)区。(一)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有力。社会救助全面实现城乡统筹。全年发放社会救助资金1.79亿元。年末,全区有城乡低保对象3105户4864人,全年支出低保金3015.13万元;贫困重度残疾人保障对象1429人,全年支出保障金939.85万元;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对象2964人,全年支出保障金1410.68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对象46人,全年支出保障金76.2万元;精简职工52人,发放定期补助64.3万元;在乡革命老同志96名,发放生活补助金89.8万元。698名五保供养对象年供养支出1177.8万元,人均年供养金16873元,达到上年农民人均收入的81%。完成全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全年医疗救助2912人次,发放救助金2824万元。对低保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就学开展教育救助,向250名贫困学子发放教育救助资金230万元。对困难群众开展住房救助,全年住房救助50户,发放救助资金11.5万元。加大对困难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救助力度,全年临时救助2336人次,发放救助金1349.7万元。救助长效机制不断健全。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解难帮困送温暖活动,全区各级各界各部门走访慰问困难群众2万余户(人),发放慰问金3000万元。调整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出台《关于调整全区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标准的意见》(鄞政办发〔20XX〕161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25元提高至588元。继续实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8000余名困难群众享受价格补贴101.5万元。积极探索新型社会救助模式。开展“扶贫帮困”第1页共10页农业示范基地试点,制定出台“扶贫帮困”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标准,向姜山镇黎山后村港城现代农业示范园等4家试点基地提供100万元资金扶持,试点基地为周边辖区内低保及低保标准150%以内的低收入对象优先提供工作岗位,开展农业技能培训和提供自主就业机会,80余名困难对象在基地实现就业。救助管理不断规范。实现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全面建立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不断完善核对信息平台建设,率先在全省开发动态预警监测功能,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家庭的经济状况100%应用核对信息平台开展信息比对,对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经济状况100%应用核对信息平台开展信息比对。规范五保供养档案管理,698户五保供养对象供养手续实现一人一档,五保供养信息纳入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实现网络化管理。(二)防灾减灾体系不断完善,应急救灾能力有效提升。全力开展抗灾救灾工作。“菲特”台风重大灾害发生后,及时启动抗灾救灾应急预案,全区开放避灾安置场所46个,100万元应急救灾物资紧急送往灾区。认真开展灾后核灾工作,全区农房倒塌142户155间,严重损坏农房226户249间,下拨救灾资金1300万元用于灾后重建和因灾生活困难群众救助。民政部门筹集社会各界救灾善款1220.2万元。做好受灾群众冬令救济工作,发放救灾棉被355条,冬令救济650万元,确保困难和受灾群众顺利过冬。加强避灾场所规范化建设。完成全区106个避灾安置点的重新确认,全区避灾安置点总面积达43.2万平方,可容纳灾民11.6万人。完成避灾场所地图数据采集工作,对避灾场所信息进行全面统计,包括避灾场所名称、地址、面积、可容纳人数、紧急联系电话、物资储备等情况,每个避灾场所拍摄全景图片。加强避灾场所救灾物资储备,下拨应急救灾物资采购补助资金129万元,主要用于棉被、应急灯、救生衣等应急救灾物资的采购。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新增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个,市级减灾示范社区试点单位11个。“5.12防灾减灾日”和“10.12国际防灾日”期间,在集士港、云龙镇举行防灾减灾宣传暨福利彩票“刮刮乐”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