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F-2008-2602重庆市老年人国内旅游组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重庆市旅游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特别提示一、旅游者应选择具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旅行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营业地址应与实际营业场所相符
二、本合同特别针对老年人旅游活动的特点而制定,突出了老年人旅游时间长、节奏慢、景点精、服务优,安保措施细致、到位等特点和要求
三、本合同文本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补充约定
合同文本中的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变更的内容,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制定四、旅游社在接受旅游者报名时,应当就相关旅游服务及行程安排等情况作出客观、真实的介绍,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五、旅游者应妥善保管旅游合同及消费凭据等资料,以便维权
六、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对旅游服务质量有异议时,可与旅游社协商解决,也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依照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重庆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23-63866315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生路283号阳光商务大厦裙楼5-6层邮编:400010重庆市老年人国内旅游组团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甲方(旅游者):乙方(组团旅行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旅游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和《重庆市旅游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组团项目及行程旅游路线名称
行程共计天夜(含在途时间)
出发日期,出发地点
结束时间,返回地点
具体行程和景区详见附件一(旅游服务及行程安排表)第二条主要服务内容1、餐饮:膳食以口味清淡为主,保证营养卫生,有利消化;
住宿:出入方便、安静、舒适;入住旅店前,乙方应提醒甲方查看房间家具和设施是否齐备、安全,检查后再行入住;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详细介绍家具、设施的使用方法;入住后,乙方应将自己的房间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