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企业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XX企业(如下简称“企业”)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保证企业干部任免工作的客观、公正,考察选拔工作更科学更有效,为企业的迅速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市有关干部管理的文献规定精神,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企业干部重要包括:(一)企业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纪委副书记、本部各部室部长(总监)、副部长(副总监),企业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
(二)企业下属正常经营的二级、三级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下称“企业”)的领导人员
(三)企业合资非控股企业的派出人员
(四)其他列入企业干部管理权限的职务
各企业的董事、监事按有关规定执行
集团企业领导班子组员职务任免按上级有关文献规定执行
第三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遵照如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四)重视实绩、群众公认原则;(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六)民主集中制原则;(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二章资格条件第四条选拔任用干部应具有如下基本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维护企业友好稳定,坚决贯彻执行企业各项决定,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可以把党的方针政策同企业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对的行使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省,亲密联络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