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预防职务犯罪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XX年工作规划》、《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部署要求,县检察院、县民政局决定,在全县民政系统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制约和监督民政行政权利为核心,以确保民政专项资金安全为重点,分工协作,健全机制,强化监督,不断推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县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范围与职责分工(一)检察机关配合民政系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主要针对民政经费(包括救灾资金和物资、社会救助资金、优抚安置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慈善资金和物资)管理、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民政系统行政审批及执法活动中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隐患或非规范职务行为的事项
(二)检察机关配合民政系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按照“属地管理、上下联动”的原则进行
局机关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由县民政局XX县区检察院共同负责;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由乡镇党委、县民政局和检察机关共同负责
三、组织领导与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联合预防体系
县检察院与县民政局联合成立全县民政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筹协调,组织落实预防措施
组长由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检察院XX县区民政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县检察院、县民政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名单附后)
第1页共3页(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
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教育、法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