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广电(版权)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格式一、填写说明二、目录(一)举报处理单(二)现场检查(勘验)笔录(三)远程勘验笔录(四)立案审批表(五)调查询问通知书(六)调查询问笔录(七)审批表(八)抽样取证通知书(九)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告知书(十一)查封(扣押)决定书(十二)查封(扣押)处理告知书(十三)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十四)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现场笔录(十五)物品清单(十六)委托调查函(十七)案件集体讨论笔录(十八)调查终结审批表(十九)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二十)陈述(申辩)情况审核表(二十一)听证通知书(二十二)听证笔录(二十三)听证报告(二十四)责令改正通知书(二十五)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程序适用)(二十六)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程序适用)(二十七)案件移送函(二十八)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二十九)行政处罚决定强制执行申请书(三十)送达回证(三十一)行政处罚案件结案报告附件:出版物鉴定书填写说明一、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表述清楚、用语规范
二、制作文书时,可以采取手写或者打印方式填写
手写文书应当使用黑色或者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卷面整洁
使用打印方式填写时,应当删除格式文书中的下划线及说明部分
需要签名的,应当手写
三、文书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和随意修改;不需要填写的栏目或者空白处,应当用斜线划去;有选择项的应当将非选择项用斜线划去
四、文书中除编号、价格、数量等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的内容外,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少数民族聚集区或多民族共同居住地区,可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当地通用文字
五、文书中不得出现错别字
出现书写错误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的,应当由相关当事人签名确认并在改动处按捺指印
六、对外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编制文号
七、文书中“案由”一项是对案件性质的初步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