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一、明确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一)主要目标
至20XX年末,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o
5吨标准煤下降到0
4吨标准煤;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45m3/万元;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由2005年的1
08万吨减少到0
76万吨;二氧化硫(s02)控制在2005年的0
43万吨总量排放水平
(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控制增量、调整存量,依靠科技、加大投入,健全法制、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加强宣传、提高意识,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三)加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装备制造业
到20XX年,高技术、高效益、低消耗、低污染的“两高两低”产业比重明显提高;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
坚持一手抓先进制造业、一手抓现代服务业,突出发展生产服务业,力争到20XX年三产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在2005年基础上提高6个百分点
大力发展金融、现代物流、科技、商务和产品市场服务业,积极发展公共服务业和农村服务业,着力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调整优化服务业发展布局
(四)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
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新建项目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规定和要求
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
研究制订《*市固定资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