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学院就业工作奖惩评定办法石油学院就业工作奖惩评定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1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35号)及《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XX〕42号)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滨尔哈石油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逐步形成领导负责、部门协调、学院主抓、全员参与、上下联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特制订滨尔哈石油学院就业工作奖惩评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工作目标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指导与服务水平为重点,全面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着力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高效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不断提高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二、工作要求(一)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各学院把抓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当做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树立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到学校的生存、稳定和发展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
(二)认真贯彻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
各二级学院院长为本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就业工作负总责
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将就业工作纳入学院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层级责任制,推动就业工作全员化进程,发挥二级学院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主体作用
(三)完善就业工作制度
各二级学院根据自身特点、专业特色、毕业生的主要就业行业与区域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年度就业工作计划、目标考核办法及保障措施等,完善就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实现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建立学校、学院、专业三级就业工作统计制、实行统计月报制,确保就业统计数第1页共3页据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不得弄虚作假
(四)认真做好对外宣传与交流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