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大厦物业服务合同(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中油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北京名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京物企资三[2005]036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乙方北京名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名人大厦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物业名称:名人大厦物业用途:写字楼及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座落: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101号四至:东至:安立路;西至:名人公寓;南至:慧忠路;北至:名人国际大酒店
占地面积:7693
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8645平方米甲方购买物业基本情况楼座、楼层:名人大厦17层、18层、19层、20层、21层、22层、23层、24层、25层、31层、35层;建筑面积:21708
29平方米;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和要求第三条:物业服务内容1、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务计划,并组织实施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2、每年组织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3、设立客户服务部,接待和受理业主咨询、报修和投诉
协助成立业主大会并配合其正常运作
4、与业主签订“业主临时公约”承诺书,“防火安全责任书”等重要管理文件
5、应用计算机系统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及收费情况进行管理
6、全体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
7、每半年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第四条日常维修、养护、管理等1、制定物业范围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的计划、组织方案实施及应急处理预案等
2、对物业范围内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物业范围内共用部位”系指:楼盖、屋顶、外墙面、墙体、楼梯间、公共通道、大堂、电梯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