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人才〔2009〕29号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开展人才中介服务执业资格考试(第六期)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才交流中心及相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人才市场(中介)管理,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全面推行人才中介职业资格管理制度,落实《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事部第4号令)、《关于加快人才市场发展的意见》(国人部发[2004]12号)及《重庆市人才中介服务执业资格证书管理暂行办法》(渝人才[2008]37号)文件精神,现将重庆市人才中介服务执业资格考试(第六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试名称重庆市人才中介服务执业资格考试(第六期)
二、考试组织本次考试工作由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三、参考人员(一)各类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含人才市场)从业人员;(二)拟从事人才中介服务的人员;(三)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四、报名条件申请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三)具备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考试内容、范围及形式(一)内容范围:此次考试命题以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编印的《重庆市人才中介服务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试行)》规定的范围为准,参考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人力资源管理》和《人才中介职业规范与实务》
主要测试应试者对人力资源管理、人才中介实务与规范以及人才中介机构(人才市场)相关政策法规的了解掌握程度
(二)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六、考试时间2009年6月21日(周日)上午9:30—11:30七、考场设置联英人才市场华新街分市场(江北区华新街农垦大厦四楼)八、考试费用免费九、相关要求(一)考试合格者,颁发《重庆市人才中介服务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作为从事人才中介服务工作的执业资格证明;同时,也是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依法申领《重庆市人才流动中介服务许可证》的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