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系统效能建设意见各乡(镇)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作风集中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光委办[年]9号)和《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光委[年]45号)的文件精神,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就全县民政系统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活动,提出如下意见:年县民政系统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发展,提高效能,营造公正廉洁的政务环境;坚持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推进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推进民政系统绩效管理创新,为促进科学发展和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总结工作经验,提升民政系统服务水平今年是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决定》十周年,按照省、市、县要求,认真总结本系统开展效能建设工作以来的经验,我县民政系统紧紧围绕发展抓效能,抓好效能促发展,认真受理效能投诉、强化效能监督,运用绩效管理手段管理好民政队伍,优化了发展环境,促进了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回顾总结本部门十年来的工作实践,总结好的经验,巩固好的成果
同时,结合县委、县政府开展作风集中整顿活动,认真查找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分析查摆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针对性地制定加强和改善措施
认真研究,积极探索,进一步明确效能建设的工作定位,讲究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窗口人员素质,确保窗口作用充分发挥,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
围绕县委、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为促进发展,推动落实营造更好的环境氛围
二、加强效能监察,优化发展环境转变工作作风按照光委办[年]9号《关于开展作风集中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一是要广泛征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管(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对本系统的意见和建议,要深入基层和窗口广泛征求意见,了解基层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