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场布局管理规定归属体系: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手册--销售系统分册文件编号:国美—销—卖场001撰写单位:国美电器销售中心卖场部版本:第一版生效日期:2004年4月1日机密等级:□机密■一般合计页数:8页正文页数:5页附件个数:2个制度正文目录:目录页次1、目的12、范围13、名词解释14、职责15、作业内容16、注意事项57、附件5总裁审批管理研究室审核撰写人制度名称:卖场布局管理规定文件编号:国美—销—卖场0011
目的:为了突出管理的专业性,明确公司品类经营的发展方向,进一步规范卖场管理标准,充分体现家电销售专业性,现制订面积占比、布局原则、商品陈列、展台制作标准
1适用范围:国美电器总部销售中心卖场部;各分部卖场部2
2发布范围:国美电器总部各中心、各部门;各分部3
名词解释4职责4
1销售中心卖场部统一制定卖场布局的比例,陈列原则及展台制作标准;4
2分部卖场部负责执行本规定;5作业内容:5
1面积占比5
1各品类商品面积占比(以下均指净陈列面积占比)5
1通讯、冰洗、空调、白小四大品类面积占比的标准分别为12%、17%、10%和15%
2电脑、数码、AV的参考面积占比标准分别为10%、8%、28%
3基本陈列原则:通讯、IT、数码类商品陈列于卖场的最佳位置;空调、白小陈列于次佳位置;冰洗和AV陈列于一般位置
4为便于现场管理,原则上要求各门店将同一品类商品陈列于同一楼层
5收款台和服务收款台和服务台:设置于不易陈列商品的位置,面积30平方米
6通道:要求店内主通道宽度不少于2-3米,不同类商品之间的通道不少于1-1
8米,同类商品展台之间的通道不少于1
2米,彩电区通道不少于2-2
7其它:包括办公区(经理室、办公室、财务室)面积50平方米;生活区(男更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