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清洁能源行动实行方案一、背景煤炭占据能源构成主导地位的状况在中国已持续了几十年。近年来,伴随我国石油、天然气和水能开发量的增长,煤炭在能源构成中的比例有所减少,但其主导地位仍未变化。大量化石燃料的消耗和使用,已构成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我国许多都市的空气质量状况较差,严重威胁着都市的发展和人们的健康。据全国322个都市空气质量监测记录成果,大气中的TSP、SO2和NOx含量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原则的都市有233个,占记录都市的72.4%;超过三级原则的140个,占记录都市数的43.5%。为此,国务院决定实行“空气净化工程”,以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和治理燃煤污染为突破口,分别开展“清洁汽车行动”和“清洁能源行动”,以到达改善都市空气质量的目的。“清洁汽车行动”于1999年4月首先启动。同年11月“清洁能源行动”也做了布署。本实行方案是为了开展“清洁能源行动”,根据国家科技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关组织实行清洁能源行动的告知》的规定而制定。二、指导思想以净化都市空气为重要目的,以保护环境的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应用、推广为依托,抓住目前经济构造调整的有利时机,通过试点示范,采用有效的综合整改措施,增进清洁能源技术应用水平的提高,带动有关产业的发展,增强试点示范都市自我发展能力,减少由能源生产及消费所带来的大气污染,改善都市空气质量。三、目的选择10-15个示范都市,力争在5年内,使示范都市的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都市空气质量到达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原则。四、措施1、因地制宜地开发运用可再生能源,推广使用清洁高效能源,增长电、气在都市终端用能中的比重,使示范都市能源构造逐渐得到明显改善。2、示范都市根据自身特点,通过完毕和推广一指示范项目,使示范都市在节能、提高能源运用效率、清洁能源运用、煤的清洁运用等方面的技术水平得到明显提高。3、示范都市彻底淘汰能源运用效率低、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设备。4、建立健全示范都市能源环境保护建设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制定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的经济政策和管理措施。5、通过总结各示范都市实行清洁能源行动的经验,提出国家深入实行清洁能源行动的技术、经济政策和管理工作指南。五、重点行动领域和示范项目领域1: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改善都市能源构造,处理面源污染问题行动因地制宜地扩大液化气、天然气等清洁燃料使用量和使用比例,尤其是在低效、高污染的小型燃烧设施上的使用,以重点处理都市面源污染问题;通过划定严禁使用、销售高污染燃料区,限制原煤等高污染燃料的使用和销售,积极推进煤改气工程;在有条件的地区,以电力替代煤炭,推广电力的热运用;加强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都市建设中的运用。示范项目发展和使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转化的电力和热能,并向经济规模发展;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和被动式太阳房,发展太阳能电热综合运用技术;充足开发和运用生物质能、地热能和其他型式的能源。领域2:推广洁净煤技术,提高煤炭品质行动有计划地推广低硫、低灰份优质煤的使用,用优质煤替代劣质煤,控制煤烟型污染;提高配煤质量,实现配煤供应。将含硫量作为重要控制指标,采用合理配制的方式集中供应煤质相对稳定的配煤,逐渐减少原煤的直接使用;限制高硫高灰分煤炭的开采,扩大煤炭洗选加工,提高煤炭品质;积极推广使用固硫型煤。领域3:发展都市集中供热行动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发地热、天然气、电等清洁供热能源;对已经有的供热锅炉进行技术改造,提高热效率,要达标排放;合理优化供热布局,提高供热水平和供热效率。示范项目采用先进技术对集中供热设施进行改造。领域4:开发推广清洁燃烧技术,强化污染源治理和控制行动逐渐推广、安装脱硫净化妆置,对难以改燃清洁燃料或优质煤大型锅炉房要逐渐实行烟气脱硫;工业锅炉、窑炉逐渐用洁净气体(液体)燃料及型煤替代散烧原煤;积极开发使用高效除尘器和低氮燃烧器,提高锅炉燃烧效率;示范项目烟气净化技术;循环流化床发电技术;分级送风、分级燃烧、低氮燃烧等低NOX排放控制技术;经济合用的工业锅炉、窑炉高效燃烧技术和配套的污染控制技术。领域5:推广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