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A10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DBJ440100/T52—2010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管理服务规范2010-02-10发布2010-05-01实施DBJ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本规范由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规范按GB/T1
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进行编制
本规范起草单位:广州市振绒燃气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广州市梦华燃气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戎兴液化气店、广州市嘉和兴实业有限公司、广州龙湖燃气有限公司、广州市云岗燃气有限公司、广州白云高增石油发展供气站、广州铁路工程总公司煤气站、广州市人和液化气充装站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胡志炼、黄思泉、谢林江、甘永基、彭赛平、周健华、潘华江、李乾文、涂伟根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管理服务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管理的术语和定义、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以下简称气站)资质条件、液化石油气质量与计量、气站安全生产管理、气站从业人员管理、服务质量监督管理、用户管理
本规范适用于广州市内从事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5842-2006液化石油气钢瓶GB11174液化石油气规范GB16804气瓶警示标签GB17267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1瓶装液化石油气以石油炼厂气、油田拌生气为原料气经加工分离的可燃气体,主要成分是由碳三(C3)和碳四(C4)组成的烃类混合物
用钢瓶充装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公共建筑和工业企业生产等的城镇燃气
2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具备储存液化石油气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