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直补工作意见根据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厅、农林厅《关于做好2008年粮食直补工作的通知》(苏农改办〔2008〕8号)要求,经研究,现对做好今年我市粮食直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按去年各镇核定到户的补贴面积进行补贴
去年我省改进完善粮食直接补贴办法,由按粮食实际种植面积补贴改为按核定补贴面积补贴,并规定核定到户的补贴面积一定三年不变
从我市实际执行情况看,补贴面积核定工作平稳顺利,政策落实情况良好,农民群众普遍表示满意
今年我省粮食直补继续实行按核定补贴面积进行补贴的办法,各镇和市直有关部门水稻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的补贴面积均按去年各地核定到户的面积下达
粮食直补坚持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承包地转包给他人的,按承包协议处理;无协议的多轮承包以最后一轮承包者为补贴对象,林地、抛荒地和非农业征(占)用的耕地不予补贴
二、继续稳定水稻直补政策
今年我省水稻直补标准保持不变,每亩补贴20元
三、提高农资综合直补标准
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继续加大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力度的要求,今年我省提高农资综合直补标准,因此,我市今年农资综合直补由去年每亩补贴30元提高到62元
四、补贴资金全部实行“一折通”发放
各镇要进一步做好“一折通”基础管理工作,确保粮食直补资金5月底前通过“一折通”全部兑付到农户
要建立健全补贴公示制度,补贴面积要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布7天,全市统一公示时间为5月15日,同时要公布举报电话,通过广播等多种形式通知农户,无异议后上报市农业局
补贴资金打入农户专用存折后,要采取张榜公布或由镇财政所发放通知书等方式将补贴项目和数额告知农户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做好今年粮食直补工作
做好粮食直补工作,不仅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第1页共2页而且直接关系到党的惠农政策的落实,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粮食直补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