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室开放管理系统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实训室开放管理办法为充分发挥实训室资源优势,促进我校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工作,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规范有序地做好我校实训室开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训室开放的原则和作用1
实训室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实训室对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
实训室开放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实训室资源,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充分发挥实训室教学基地的重要作用,为学生提供自主发展和实践锻炼的空间,为教师提供科研的必要条件
实训室开放工作贯彻“面向全校、因材施教、形式多样、讲究实效”的原则,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
二、实训室开放的条件和形式1
本办法所指的实训室开放,是指校内的实验室、实训室、实训场地、附属用房等各类实践教学场所,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对本校学生的开放
实训室开放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时间的课余性
实训室开放应利用课外时间、业余时间,不得占用正常上课时间
(2)内容的课外性
开放项目应在教学计划之外,是对教学计划内必做项目的延续和提高,或是对全校学生的科普知识训练和能力培养
项目内容不能与教学计划内容相重复,把计划内的教学内容移到开放时间去做,不能列入实训室开放范围
实训室开放的具体形式分为自选项目型、参与科研型、科技活动型,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辅以启发指导的实践教学模式
(1)自选项目型
由实训室拟定开放项目,学生根据兴趣自主选择
此类开放项目包括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具有一定科第1页共4页普性、创新性项目,针对本系或本专业学生开设的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性、设计性项目
开放项目经实训室所在系审核批准后发布于网上供学生选择
学生应独立完成项目的方案设计、装置安装与调试,完成实验并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