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讲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充分利用公司内部的智力资源,积极培养和建设公司兼职讲师队伍,发挥内部讲师在公司整体培训教育体系中的核心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种类型的培训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归口管理人力资源部是内部讲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讲师的评聘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讲师工作职责1.根据人力资源部的安排,展开相关内训课程;2.负责参与年度培训效果工作总结,对培训方法、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协助人力资源部完善公司培训体系;3、负责编写或提供教材教案;4.负责制作培训学员测试试卷及考后阅卷工作
第三章讲师资格评审及程序1第五条讲师类别讲师分储备讲师和正式讲师两类,讲师除了可以获得授课薪酬之外,还可以获得公司组织的“讲师培训”(委外或外派),正式讲师等级资格证由人力资源部审核颁发,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讲师评选条件1.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敬业精神,能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积极配合公司培训工作的开展;2.在某一岗位专业技能上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3.形象良好,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4.具备编写讲义、教材、测试题的能力
第七条等级评聘为了保证培训效果并激励讲师授课水平的自我提升,讲师按级付酬,正式讲师划分为三个等级,等级按《培训效果调查表》得分标准评聘
第八条内部讲师评聘程序如下:1.各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单位主管领导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批,审批后的讲师将获得储备讲师的资格
(见附表一《内部讲师推荐表》)2.人力资源部与各级培训主管部门会适当安排储备讲师授课
3.各级培训主管部门安排内部讲师授课前应通知人力资源部有关讲师和课程的安排事项,以便于人力资源部对讲师的授课情况进行跟踪;跨部门聘请内部讲师时人力资源部提供必要的协调
4.人力资源部组织,各级培训主管部门协助对储备讲师的授课效果进行抽查(见附表三《培训效果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