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档办发[2009]29号关于下发《内蒙古自治区机关档案工作测评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各盟市档案局: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厅发[1996]64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已执行十三年了,全区共有1
2万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有了等级,极大地推动了全区机关档案工作的发展
十三年过去了,机关档案工作的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这期间,国家档案局下发了许多新的规范和标准,《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重新修订颁布,对机关档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现有的考评办法已不适应新时期机关档案工作的需要
自治区档案局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制订了新的机关档案工作测评办法,并将目前正在执行的《档案利用服务考核标准》的部分内容充实进去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档案工作测评办法》新增加的内容有:根据国家档案局相关规范、标准和《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中有关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规定,要求机关定期向同级档案馆报送机读目录和电子文件,使用符合自治区档案局技术标准的网络版档案管理软件,使机关档案室能够方便地向档案馆在线或离线移交机读目录和电子文件;使用条管上级单位下发档案管理软件的单位,需能够提供符合同级档案馆接收标准要求的机读目录和电子文件;按照国家档案局8号令的要求,增加各机关制定新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并送同级档案局报批的内容;对2001年以来形成的档案要求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整理;认真检查案卷质量,对升级检查中案卷质量合格的单位,给予案卷质量免检认证等
请各盟市档案局在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网站http://www
archives
cn/下载《内蒙古自治区机关档案工作测评办法》(征求意见稿),并认真组织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2010年1月10日前将反馈意见报送自治区档案局档案馆室业务监督指导处